許智峯襲擊罪脫守行為上訴得直 官質疑:「咁全香港人要守行為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12/16 12:49

最後更新: 2016/12/16 12: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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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主黨立法會議員許智峯被控於去年4月,在中西區區議會閉門會議中襲擊保安員,許被裁定兩項普通襲擊罪名不成立,律政司其後覆核裁決,裁判官維持原判,但下令許需簽保守行為1年,許就此提出上訴。代表律師指只屬單一事件,控方亦無證據顯示被告涉及其他同類事件,加上被告平日行為斯文及勤奮,看不出會有暴力傾向,故無必要作出防範性命令。高院法官指控方聲稱不屬單一事件,便須提出證據,並同意上訴人平日斯文,而當日只是靜坐,有何理由要作出防範性命令。法官強調當然巿民不可犯法,反問「咁全香港人要守行為」,最終裁定上訴得直。

許智峯(34歲)於庭外表示歡迎法庭裁決,他認為本案屬政治打壓,他強調事件只是議會抗爭,亦不涉任何暴力行為。許又指上訴並非因個人名聲受打擊,但認為本案判決對日後議會抗爭者有幫助。